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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韓國公佈“歲月”號沉船事故調查結果
  國際在線消息:據新華社電,韓國檢方6日公佈了對“歲月”號沉船事故的調查結果,指出船體改裝、超載及舵手操作不熟練等多個因素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據韓聯社報道,經過5個月的調查,韓國大檢察廳得出結論,認為“歲月”號所屬船務公司為擴大載重量而改裝船體,破壞了船體的穩定性。在通過急流時,操作不熟練的舵手進行了急轉彎,致使船體左傾,船舶失穩最終沉沒。
  調查顯示,事故發生時,“歲月”號載有3606噸重的貨物和汽車,是規定最大載貨量的3倍。船舶所屬的清海鎮船務公司被指通過過量載貨來彌補下滑的客運收入。
  這一調查結果是在檢警聯合調查本部專家咨詢團意見的基礎上,經船舶海洋設備研究所和首爾大學船舶海洋性能優化研究事業團模擬分析而得出的一致結論。
  此外,檢方還認為海警在事故中應對不力也導致了遇難者眾多。儘管事故發生後,海警立即向事發海域派出了巡邏艇,但抵達現場後並未讓乘客立刻逃離船舶,沒有合理遵循災害管理手冊規定。海警還在檢方開始調查後製作虛假文件,企圖隱瞞自身工作失誤。
  調查顯示,珍島交通管制中心的12名海警工作人員涉嫌玩忽職守,沒有在“歲月”號行駛至附近海域時做好船舶監測工作,也未按規定程序處理“歲月”號遇險信號。這些工作人員還在檢方著手調查時刪改了事發時的電子監控記錄。
  檢方對清海鎮船務公司實際所有人的調查發現,實際船主俞炳彥在發現“歲月”號的結構性問題後,仍默許船舶超載。檢方還發現俞某一家非法獲取了子公司等約1836億韓元(約合10.6億元人民幣)的資金。
  檢方還對船舶進口、安全檢查、取得運航相關執照等海運行業的結構性問題進行了調查,發現了非營利法人“韓國海運組合”、“韓國船級社”等機構的違法行為。
  “歲月”號事故發生後,共有包括船長、船員、海警、船務公司、安檢機構有關人員等在內的399人被立案調查,其中154人被逮捕。
  載有476人的“歲月”號客輪今年4月16日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屏風島以北海域意外進水並最終沉沒,僅有172人獲救。迄今事故已造成包括4名中國乘客在內的近300人遇難,仍有10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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