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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
  據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把禁毒工作納入國家安全戰略和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源頭治理、以人為本、依法治理、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工作方針,立足當前,長期治理,突出重點,多管齊下,不斷創新禁毒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毒品問題治理體系,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堅決遏制毒品問題發展蔓延。
  《意見》提出,到2020年,實現全民禁毒意識普遍增強,新吸毒人員滋生速度明顯減緩;戒毒康復體系更加科學完善,戒治輓救吸毒人員能力明顯增強;境外毒品走私滲透、國內製販毒活動受到嚴厲打擊,毒品問題嚴重地區和突出毒品問題得到有效整治;禁毒國際合作務實開展,境外毒源地對我國危害減少;禁毒工作責任全面落實,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禁毒工作社會化格局真正形成,毒品治理能力明顯提高;禁毒專業力量不斷加強,各項保障更加有力,法律法規日益完善,切實掌握禁毒鬥爭主動權。
  《意見》要求,要深入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建立由各級禁毒部門牽頭、黨委宣傳部門協助、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全民毒品預防教育工作體系。把毒品預防教育作為國民教育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村鎮、單位)創建內容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會營造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禁毒氛圍。發揮學校主渠道作用,重點針對青少年等易染毒群體開展毒品預防教育,實現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全覆蓋。建立學校、家庭和社區毒品預防教育銜接機制,普及家庭防毒知識,強化社區禁毒宣傳教育。
  要創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鼓勵吸毒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登記,把吸毒人員納入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體系。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戒毒康復模式,構建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相結合的戒毒工作體系。大力加強自願戒毒工作,全面推進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規範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研究完善戒毒康復場所管理體制,擴大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覆蓋面。加強戒毒康復人員就業幫扶和社會保障工作,加強吸毒人員艾滋病防治工作。
  要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毒品來源重點方向省份的毒品查緝工作,構建覆蓋全國陸海空郵及互聯網的毒品立體堵截體系。嚴厲打擊制毒、跨境跨區域販毒和互聯網涉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幕後組織者、團夥骨幹和“保護傘”,嚴厲打擊毒品洗錢犯罪和為毒品犯罪提供資金的活動。嚴格落實禁種鏟毒工作責任制,嚴厲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行為。完善突出毒品問題重點整治工作機制,強化分級預警、通報約談、掛牌整治和督導考核。強化對公共娛樂場所的綜合治理,加大對涉毒場所的查處力度。
  要加強易制毒化學品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建立非列管易制毒化學品、新精神活性物質及其他非藥用物質臨時列管機制和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學品流失追溯制度。加快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建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藥用類與非藥用類分類列管制度,加強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運輸、經營、使用等環節的監管。
  要務實開展禁毒國際合作。將禁毒國際合作作為對外執法安全合作的重要內容,認真履行國際禁毒公約義務,積极參与聯合國禁毒機構倡導的活動,建立與世界各國和國際組織多層次、全方位的禁毒國際合作格局。《意見》強調,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禁毒工作負總責,要把禁毒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建立禁毒工作考評和責任追究制度,將禁毒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各級禁毒委員會要加強對本地區禁毒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各級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同級禁毒委員會的部署要求,各級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禁毒對策研究和溝通協調、督導考核。積極引導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工作,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禁毒公益事業。逐步建立禁毒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立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制度。
  (原標題:深入推進禁毒人民戰爭 堅決遏制毒品問題發展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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